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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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5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保护和提高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发布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现将行动方案半年度执行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耕细作主责主业,全力推进项目发展
公司坚定巩固水电主业优势,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公司主要依托雅砻江、大渡河、金沙江、田湾河、嘉陵江、青衣江、天全河、尼日河等流域进行水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和运营。在此之上,公司坚持大力发展抽水蓄能,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新型储能产业。
2025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态势稳中有进,主要经营指标稳健增长。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12亿元,同比增加1.08亿元,增幅17.95%;利润总额25.22亿元,同比增加1.69亿元,增幅7.20%。控股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23.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76%;上网电量23.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14%;企业平均上网电价0.278元/千瓦时,同比增长8.17%。
2025年上半年,公司持续拓展主业投资项目,积极稳妥推进四川宜宾屏山抽蓄可研阶段相关前期工作,成功摘牌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把握新能源发展机遇,持续探索并提高自身对光伏项目、电化学储能项目的开发建设能力,大力推进四川时代工商业储能、广西融安二期项目的投资建设;奋力推进重点建设项目,公司控股开发的金沙江银江水电站继1#机组投产发电后,2025年2月、6月2#和3#机组相继正式投产发电,公司正在积极稳妥推进后续机组发电等相关工作。2025年下半年,公司将继续推动各清洁能源项目顺利开展,加大项目储备力度,积极推进壮大公司控股项目规模。
二、加强精细运营管理,强化增收控支水平
公司坚持“一企一策”管理方针,持续深化对控股子公司的精细化管理能力。川投电力公司深化市场调研与资源协调,灵活调整发电计划,上半年实现利润总额5472万元,同比增长14.63%。交大光芒公司积极探索新技术、新业务模式,增加对前瞻性新产品和基础性研究方面投入,上半年已授权发明专利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5项,“铁路供电调度智能化管理系统”被认定为“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
2025年下半年,公司会继续增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指导和监督,不断提升本部及各所属公司节支控支效率,贯彻落实好“成本管控专项行动”要求,扩大公司有效投资,严控公司业务成本、资金成本、管理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三、提高产融互动,助力主业发展
公司自1993年上市以来,多次借助资本市场,实现公司发展革新。通过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票据和超短融等金融工具,有力保障了雅砻江、大渡河等流域水电资源开发,为公司的规模扩展、利润提升做出了巨大贡献。2025年3月,公司成功发行了12亿元公司债券。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发行三期中期票据,合计发行规模37亿元。
未来,在确保股东权益的前提下,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投融资体系,继续优化创新金融工具使用,坚持产融结合,由融助产,由产促融。合理优化融资结构,全力压降融资成本,助力公司清洁能源主业发展。
四、持续稳定分红回报,切实保障股东权益
基于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和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拟自2025年4月9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不高于10亿元(含)。截至2025年7月17日,四川能源发展集团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5,239,031股,占公司总股本0.93%;持有公司股份2,446,388,518股,占公司总股本50.19%;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86,049,556股,占公司总股本51.00%。
同时,公司积极响应新“国九条”增强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要求,于2025年7月18日完成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工作,公司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的回报承诺,共计派发现金分红约19.50亿元(含税)。自1993年上市以来,公司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超160亿元,在四川省内上市公司和地方能源类企业中均位居前茅。
未来,公司将秉承积极回报股东理念,统筹项目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公司将严格遵守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信守公司制定的股东回报承诺,同时积极探索贴合公司发展情况的股东回报方式,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长期投资价值。
五、提高信息披露治理,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一直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对外披露公司信息。充分利用公司对外披露渠道,确保投资者能第一时间知晓公司对外披露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2025年上半年,公司共进行了65次信息披露,其中有编号公告36个,非公告上网材料27个,定期报告2份。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以提升沟通质量为目标系统化开展投关事务。2025年上半年,公司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问题17个、通过公司邮箱累计受理投资者诉求30余项,接听投资者来电198次。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了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成果并积极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了2025年上半年机构投资者交流会,接待了29家机构投资者参会调研。
公司会持续积极通过投资者热线、上证E互动平台、公司邮箱、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和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渠道与投资者进行交流,积极对外传递公司价值。确保广大投资者可以深入了解公司战略规划,经营状况,提升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感。
六、坚持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健全公司治理机制和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层级。2025上半年,公司新建《可持续发展(ESG)管理制度》《市值管理制度》,进一步细化和完善了治理机制,确保公司内部制度及时与监管政策有效衔接。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号召,坚持将可持续发展理念与公司发展战略深度融合,于2025年4月12日首次升级披露《川投能源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全面展现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等领域的实践成果和绩效表现。未来,公司将持续把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日常运营和决策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结合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完善公司内部治理体系,夯实规范化运作基础。
七、风险提示
本评估报告是基于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所制定,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未来可能受宏观环境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3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实际参加投票的董事10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评估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2025年上半年评估报告》。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5-045)。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6)。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6亿元)用于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本提案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增资国能大渡河公司项目,增资金额333,833,060.58元。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本提案会前已经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意见。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增补韩云文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本提案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
以上提案第四、六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74 证券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离任暨增补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13日收到龚圆女士的辞职报告。龚圆女士由于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龚圆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拟增补韩云文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延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亦相应顺延,详见《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号)。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龚圆女士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龚圆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龚圆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候选人增补情况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报告》,拟增补韩云文先生为公司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韩云文先生履历详见附件。
该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审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韩云文先生简历
韩云文,男,1967年3月15日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
曾任中电建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测绘大队中队长、技术计划科科长、生产科科长;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工会委员;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四川能投汇成培训管理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兼四川能投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兼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兼四川能投润嘉置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省能投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现任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专职董事,兼四川能投分布式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四川能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4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四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四十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投票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在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上半年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系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本次涉及关联交易的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有利于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审核意见的提案报告》。
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增补韩云文先生为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6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上半年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第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川国资产权〔2018〕15号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按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发行期限为6年,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0日。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99,680.00万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593.4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99,406.5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XYZH/2019CDA402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累计应交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9,185,065.91元,已通过其他账户缴纳。202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713,122.27元, 已通过其他自有资金账户缴纳仍尚未转出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值税合计18,471,943.64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其他
2023年10月17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二十二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16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3年10月23日起至2024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4年10月14日,本公司第十一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继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报告》,同意公司继续在15亿元以内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至2025年10月22日,资金可滚动使用。
2025年度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上半年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2025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5年上半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33.44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5.20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
[注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预计2028年完成整体竣工决算,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2013年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前)、203.79亿千瓦时(楞古投产后),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楞古投产前)、38.80亿元(楞古投产后))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5年度上半年
编制单位: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8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大渡河公司”)增资333,833,060.58元。国能大渡河公司为川投能源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电力”)共同投资的子公司。
● 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无关联董事,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国能大渡河公司对大渡河流域滚动开发资金需求,公司拟按持股比例向国能大渡河公司增资333,833,060.58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能大渡河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交易已于2025年8月13日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8月14日经第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过去12个月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二、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经理杨平、王行仁为国能大渡河公司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国能大渡河公司为公司关联企业,故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标的及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25361022N
3.注册资本:1962208.8822万元
4.成立日期:2000年11月16日
5.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韵路7号
6.法定代表人:薛年华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水力发电;各类工程建设活动;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互联网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截至2024年底,国能大渡河公司总资产1278.17亿元,净资产306.35亿元,营业收入102.18亿元,净利润23.01亿元。
9.主要股东:国电电力持股80%,川投能源持股20%。
三、增资标的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80%
营业范围:电力、热力生产、销售;煤炭销售;电网经营;新能源项目、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开发与应用;信息咨询;电力技术开发咨询、技术服务写字楼及场地出租(以下限分支机构)发、输、变电设备检修、维护;通讯业务;水处理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783,561.9082万元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1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钢铁路90号
四、增资方案介绍
标的公司:国能大渡河公司
增资方一:国电电力
增资方二:川投能源
现有股东方一:国电电力
现有股东方二:川投能源
公司拟与国电电力共同对国能大渡河公司进行增资,增资总额为人民币1,669,165,302.91元,公司拟对国能大渡河公司同比例增资人民币333,833,060.58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国能大渡河公司的股权比例不变。
五、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国能大渡河公司主要负责大渡河干流17个梯级水电站的开发利用。增资国能大渡河公司有利于加速推进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基地建设,对于保障基地建设资金需要、降低项目建设成本、服务股东方长远利益均具有重要意义。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十一届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交易;公司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提案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增资国能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有助于参股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各方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0674 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5-047号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原项目名称:用于向雅砻江水电增资,具体用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建设。
● 新项目名称:变更募集资金中的6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
● 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6亿元
● 新项目建设工期: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预计2025年12月正式开工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9年8月30日出具的《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公开发行了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0亿元。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4,000,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3,2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3,996,800,000.00元已于2019年11月15日全部到位。此外发生会计师费用105,000.00元、律师费用680,000.00元、资信评级费用100,000.00元、发行手续费449,000.00元、用于本次发行信息披露费用1,400,600.00元等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94,065,400.00元,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9CDA40226》号验资报告。
2022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5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两河口水电站建设。
截至2025年6月30日,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23.69亿元,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2亿元。
2025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四十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提案报告》,同意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6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主业发展优势。根据该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新项目总投资为81.99亿元,本次涉及投向变更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亿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5.02%。
2025年8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保荐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经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6月10日以川发改能源[2015]386号文进行了核准批复,实施主体为公司参股的雅砻江水电公司,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木里县境内。原项目为雅砻江中游水电开发方案“一库七级”中的第六级水电站,项目规划安装4台37.5万千瓦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50万千瓦。计划总投资为200.02亿元,总投资构成如下: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截至2025年6月已累计完成投资134.31亿元(不含卡杨公路)。
截至2025年6月30日,杨房沟水电站项目已经使用募集资金23.69亿元,两河口水电站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5.12亿元,剩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共14.39亿元。使用情况如下: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的建设有助于公司加快雅砻江水能资源开发,保障四川当地用电和外送需求,符合公司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项目整体在收尾阶段。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充分考虑资源的综合利用,进一步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供应商管理水平,并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以及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资金,预计杨房沟水电站实际总投资金额较可研报告中原计划的总投资有所下降(具体下降金额以后续竣工决算结果为准),根据杨房沟水电站的前述投资进展,预计公司的募集资金会有部分结余。
川投能源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十一届三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摘牌方式收购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87%股权并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的提案报告》。会议同意公司在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公开摘牌方式现金收购由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建工”持有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安抽蓄”)87%股权并由远安抽蓄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截至目前,上述工商登记已完成,远安抽蓄各股东及其股权比例分别如下:川投能源持股87%、中建三局城市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持股10%、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股3%。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已开工建设,电站装机容量120万千瓦(4×30万千瓦),额定水头515m,距高比为3.63,连续满发小时数为6h,设计年发电量13.4亿kW·h,上水库正常蓄水位847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330m。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抽水蓄能电站是目前技术更成熟、经济性更优、安全性更高的大规模储能调节电源。
投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符合公司清洁能源主业要求,且在当前水电资源稀缺的情况下,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规模大的特点,有助于提高公司控股资产规模。因此,建议将用于原项目杨房沟水电站建设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新项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以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核心主业发展优势。
三、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湖北远安抽水蓄能项目经湖北省发改委2022年7月28日以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80号文进行了核准批复,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的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项目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花林寺镇境内,项目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总投资为81.99亿元,工程静态投资67.17亿元,总投资构成如下:
截至2025年6月,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3.86亿元(主要为筹建期的通风兼安全洞工程、上水库进场公路工程、科研勘察设计费等),预计后续投资为78.13亿元。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预计2025年12月正式开工。
(二)项目预计收益
根据《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按个别成本法测算(计算期采用49年,其中建设期9年,生产期采用40年),新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5.41%,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为21.26年,主要效益测算情况如下:
计算期各年形成的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相关数据基于国家目前相关政策进行测算,后续不排除因国家政策调整和项目实际经营情况等发生变化。
(三)变更金额
本次公司拟将6亿元的可转债募集资金变更投入至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不超过截至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新项目尚需投资的资本性支出金额,本次募集资金变更金额不用于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日之前新项目的投入。川投能源将与远安抽蓄其他股东以同比例增资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投入至新项目。
(四)新项目的必要性
1.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根据湖北电网2030年电力电量平衡成果,远安抽水蓄能电站以120万千瓦装机规模投入系统运行后,每年可节省系统标煤耗45.4万吨,按照通用节能减排公式比例折算,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13万吨。新项目的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煤炭资源的消耗及其带来的环境污染,具有较大的环境效益,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对推动湖北省发展低碳经济及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提高湖北电力消纳能力、维护区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也是电网出色的频率调节和电压稳定电源。在提高电网供电质量的同时,有利于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距离拟接入的荆门双河500kV变电站直线距离约74km,在承担湖北电网调峰填谷、调频、调相等作用的同时,亦可作为区外来电的保安电源,有效平抑大规模区外来电的波动,为电网提供重要的动态支撑。因此建设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是配套大规模、长距离输电通道,维护电网安全、稳定、经济、可靠、智能运行的有力支撑。
3.提升川投能源的整体实力和装机规模。
新项目装机规模达120万千瓦,该项目竣工后可显著提升川投能源控股装机规模,川投能源的营收和盈利水平也将提高。进一步加强了公司清洁能源的主业优势,增强行业竞争力。
(五)新项目的可行性
2021年,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远安抽水蓄能电站是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从工程方案来看,远安抽水蓄能电站距宜昌直线距离约45km,距武汉直线距离约253km,地理位置较好,对外交通条件便利;上、下水库库盆条件较好,成库条件较优;电站以500kV电压等级接入荆门双河500kV变电站,距离变电站直线距离74km,接入系统条件好;工程区地质条件满足筑坝成库和修建地下洞室,工程建设方案可行。从经济指标来看,按个别成本法测算,电站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前)为5.41%,表明该电站有一定的竞争力。根据可研报告的财务敏感性分析表明,无论是设计电站投资变化还是电力市场变化,远安抽水蓄能电站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新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新项目市场前景
抽水蓄能电站运行灵活、启停快速,可为电网提供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容量,有利于提高电网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纳和调控能力,在构建新型能源系统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抽水蓄能电站是目前技术更成熟、经济性更优、安全性更高的大规模储能调节电源。
(二)风险提示
新项目主要风险有电力消纳风险、投资效益低于预期风险以及工程建设安全、进度、投资、地质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对新项目的风险有较为充分认识,将密切持续关注投资标的经营管理状况及其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切实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五、有关部门审批情况
(一)项目立项审批
2022年7月28日,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280号)。
(二)项目环境审批
2023年2月2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鄂环审〔2023〕30号)。
(三)项目用地审批
2024年9月5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具了《省人民政府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农用地转用的批复》(鄂政土批〔2024〕1146号)。
2024年12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出具了《自然资源部关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4〕998号)。
六、保荐人对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川投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已经川投能源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人对川投能源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事项无异议。
七、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事宜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四十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5日
公司代码:600674 公司简称:川投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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